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門新聞
  • 國際新聞
  • 科技資訊
  • 影視娛樂
新聞
  • 上海「套路貸」高發 在校大學生及未成年人成被害對像
  • 順豐回應快遞員猥褻女孩: 依警方調查結果嚴肅處理
  • 吉林松原發生4.5級地震 近一個月已震14次
  • 東莞五星酒店賣淫案一審宣判 老闆「太子輝」被判無期徒刑
  • 中國民航嚴懲「黑廣播」 罰款上限至50萬元
  • 中國第一大跨徑鋼桁梁懸索橋 洞庭湖大橋合龍
  • 山西和順一煤礦礦難致4死5失蹤 相關人員被警方控制
  • 20170816B2中國新聞
  • 堅持公交優先不動搖
  • 第五屆立法會畫上句號 多名議員表不捨
  • 賀一誠:立法工作健康成熟
  • 3000經屋年底落成 偉龍馬路公屋類別待定
  • 20170816A1澳聞
  • 本澳今年 沒有入口韓國雞蛋
  • 四款利賓納濃縮飲品有問題 民署發食品預警要求停售
  • 梁文燕托兒所辦新生家長會
  • 德清鋼琴走進世遺崗頂劇院
  • 團體慈善探訪安老院
  • 四款腐乳及紅腐乳疑受污染 檢出含蠟樣芽孢桿菌須停食用
  • 珠檢局提醒攜帶寵物過關 需辦好檢疫通行證

何超明否認用公帑 為空殼公司租辦公室

2016-12-15 00:20

終審法院昨日繼續審理何超明涉貪案

【特訊】終審法院合議庭昨日繼續審理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詐騙和濫用職權案,於昨日進行了為犯罪集團公司以公帑租賃獲多利中心單位以及判給合同的案情部分。何超明於自辯時表示,檢察長辦公室以公帑租用的獲多利中心5個單位是判給其他公司負責微縮處理舊法院檔案,他於過去10年從未進入過上述單位,亦與有關單位的業主馮斌並不熟絡。何超明又稱,檢察院辦公室對於判給合同有一套審批程序,自己是無必要亦無可能指定批給何人。
由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終院法官宋敏莉、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組成的合議庭,於昨日上午9時30分繼續開庭審理何超明案。在何超明被控的相當巨額加重詐騙或濫用職權罪中,案件控訴書指,何超明涉嫌假借辦公之名,以機密及用作微縮工作為借口,令檢察長辦公室負責財務出納的人員誤以為是基於公務,而用公帑租用了獲多利中心16樓S座半個單位、T座半個單位、U座全單位及V座約三分之一單位,部分地方實際是供以何超明為首的犯罪集團所操控之空殼公司的職員在內工作,在9年間涉及的租金達332萬多元。
何超明於昨日庭審中自辯稱,自己對此從不知情,第一次聽到之後「成個彈起,心諗‘又關我事?’」。他之後曾找律師尋回租用合約,發現上述單位是檢察院的微縮房,因舊法院有很多回歸前的舊檔案已經有蛀蟲,需要微縮處理,合約是檢察院租用單位連同機器判給,而相關公司亦已經處理了近64900多個檔案,又強調9份外判合同均不是由他簽署,他亦不清楚有關單位除作微縮處理之外還作何用途。助理檢察長郭婉雯於庭上質疑,有關單位與檢察長辦公室及教員休息室位於同一層,而卷宗亦指出何超明的哥哥何超信、妹夫李君本以及何超明的司機等人都曾經進入上述單位,很難相信何超明對此全不知情。何超明自辯稱,雖然上述單位與日前的庭審曾提及的教員休息室處於同一層,但因為休息室與單位之間有牆壁或緊鎖的門分隔,他於過去10年從未進入過上述單位,反問檢察院有無證據證明他曾有出入上述單位。至於何超信等親友有無進入、為何進入上述單位,何超明對此並未解釋,只一概表示「唔知情」、「唔清楚」。
強調與涉案單位業主不熟
隨後爭論的焦點轉為何超明是否與涉案單位的業主馮斌相識。檢察院指出,控訴書提及上述單位中的其中4個均是屬於同一業主馮斌,且馮斌亦曾經要求對上述單位加租並獲得檢察院批准,質疑何超明為何從未從馮斌處了解單位用途。何超明辯稱,他作為檢察長是不會亦不可能負責與業主商討加租等事宜,又稱他與馮斌並不熟絡。隨後檢察院又展示多份從何超明姨甥楊俊傑,以及檢察長辦公室前司法輔助廳廳長林伊娜弟弟林浩源的電腦中找出的檔案,當中在何超明父親九十大壽以及另外一次家宴的賓客名單中均列有馮斌的名字,並且馮斌還被安排與何超明涉嫌成立之犯罪集團的成員麥炎泰、黃國威等人同枱。何超明則否認馮斌有出席上述場合,稱賓客名單不代表實際宴會情況,強調他本人與馮斌不熟。助理檢察長郭婉雯又指,有監控錄像顯示何超明曾與麥炎泰及馮斌一同前往桑拿浴室消遣,並且直到凌晨2時方才離開,何超明辯稱,是麥炎泰邀請馮斌同行,當時只是去「食宵夜」,且三人僅逗留了1小時10分鐘就離開,再次重申他與馮斌「唔熟」。
否認指定批給判給合同
至於判給合同的案情部分,控訴書指出何超明涉嫌向自己創立犯罪集團開設的10間空殼公司判給各項工程、服務及供應合同,共涉及24個類別1,300多項批給,當中的930項由何超明本人簽名,其餘由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等人簽署。何超明自辯時強調自己是「三無」,即從無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將任一批給判給任何人士,亦無必要和無可能指定判給何人,因檢察院辦公室多年來對於判給合同已經形成一套自下而上的審批程序,若投標的公司其業務範圍與判給合同所涉範疇不符,是連一開始的審查都不可能通過,因此是不可能指使下屬操縱批給。
而於此一部分的庭審過程中,何超明表示身體不適而希望休息,合議庭經商議後宣佈休庭,案件將於星期五 ( 明日) 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