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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女孩就醫轉院途中死亡 院方拒賠償被判擔責40%

2016-12-24 03:46

【特訊】據中新網引述四川新聞網瀘州12月23日訊,日前,一起幾次調解未果,備受當地政府、人民群眾關注的醫療糾紛典型案件,在瀘州市納溪區公開開庭審理。400餘名當地群眾、政府官員、納溪區所有法律服務人員旁聽了案件。據瞭解,對這起醫療糾紛案件,納溪區司法局積極啟動「援調對接」機制,引導當事人最終同意通過訴訟途徑合理合法解決問題。
8歲女孩就醫 轉院途中死亡
8月16日晚上9時30分左右,家住納溪區合面鎮某村的8歲女孩杜某因頭暈、嘔吐、發熱被家人送到村衛生站治療,醫生檢查體溫39.1度,給予輸液治療,晚上11時20分左右,衛生站醫生發現患兒高熱不退,病情加重,轉送到合面鎮某衛生院。值班醫生接診後,量體溫39.1度,患兒呼之不應,呈嗜睡狀態,初步診斷為高熱,上感,予以一級護理,輸液治療。8月17日凌晨3時左右,患兒病情加重,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凌晨4時左右,患兒在轉院途中死亡。
患兒的突然離去,給這個原本只有一個孩子的家庭帶來巨大的打擊,家人極為悲痛。
  院方拒絕賠償 司法介入提供專業意見
納溪區司法局在瞭解情況後,立即安排區醫療糾紛調解中心的調解人員到達現場,查看病歷、安撫家屬,並組織調解。患者家屬認為,女兒杜某因發燒送往衛生院後,醫生不負責任延誤了病情致使女兒死亡,衛生院應該承擔全部責任;而衛生院卻認為值班醫生在接診患者後,醫生的處理、救治都沒有存在過錯,杜某的死是由她自身疾病引起的,拒絕賠償。面對衛生院的態度,患方十分激動,提出高價賠償。
納溪區醫療糾紛調解中心的調解人員在全面摸清案情後,針對雙方對責任認定的爭議,竭力組織調解,並積極勸導患方合理合法解決問題,同意進行屍檢。
9月,經西南醫科大學病理學教研室屍檢,鑒定杜某因急性中毒性菌疾(腦型)引起腦、肺等功能障礙致循環、呼吸衰竭而死亡。
醫調中心首席調解員陳步剛也提出醫學專業分析意見,認為本案患兒經鑒定確是死於急性中毒性菌疾(腦型),但是醫生在診斷過程中,在最基本的血、尿、大便三大常規輔助檢查都沒有進行的情況下,簡單診斷患者為高熱,上感,進行治療,在一定程度上延誤患者病情,醫療機構存在一定過錯。
五次組織調解未果
引導訴訟申請公開審判
鑒定結論出來後,醫調中心會同衛生部門、公安部門、當地政府等部門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均因雙方就責任和賠償問題分歧太大,無法達成一致協議。在經歷五次調解未果後,患者家屬情緒再次失控,醫調中心工作人員根據調解經驗,意識到這起糾紛通過調解可能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只有耐心跟患者做工作,宣傳法律知識,引導患者走司法途徑,才能真正有效的化解矛盾糾紛。
於是調解人員改變化解糾紛思路,與患者家屬積極溝通,聯繫法律援助中心,由援助律師為其宣傳訴訟程序,聯繫鑒定機構開展醫療過錯鑒定,聯繫法院申請公開庭審,患方最終決定採納醫調中心的建議,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合法權利。
逾400人旁聽庭審 爭端解決樹立法治理念
12月18日,這起醫療糾紛案件在當地公開開庭,400餘名當地群眾自發來到現場,納溪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師為患方提供代理,納溪區司法局也專門組織全區所有法律服務人員和相關醫調、司法所工作人員旁聽了案件。
經過庭審,法院當庭宣判合面鎮某衛生院因在醫治死者的過程中存在未進行全面檢查及相關輔助檢查,未完全盡到高度注意義務,沒有及時建議轉院,使死者延誤醫治等過失行為,故判決被告該衛生院承擔死者全部損失40%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