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日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法案獲立會細則性審議通過,根據法案內新的界定標準,任何人只要對屬親屬關係或等同關係的其他成員實施身體、精神或性方面的虐待行為,即構成家暴,家暴不再等同傷害身體完整性等行為,而是一項虐待行為。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