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日 特區政府完成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即特別的士)的審標工作。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有關批給期限八年,首批50部特別的士預計最快明年上半年投入服務。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電召費為5元,不收取預約費及失約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