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淳傑
【中新社廣州1月3日電】中共廣東省紀委3日通報,中共潮州市委原副書記、市長盧淳傑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廣東省委同意,中共廣東省紀委對中共潮州市委原副書記、市長盧淳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盧淳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或陞遷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接受和免費使用他人提供的建材和小汽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佔用市政府周轉房歸個人使用;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征地補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盧淳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盧淳傑開除黨籍處分;經廣東省監察廳報廣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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