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續審預算綱要法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首次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法案建議財政局需每三個月向立法會提交投資計劃預算(PEDDA)的執行報告,若有重大工程變化,政府亦需每個月向財政局遞交報告。
陳澤武會後表示,當局對法案持開放態度,法案的內容是框架性的,其餘由行政法規補充,有七項條文使用補充性法規規範。有顧問質疑如果法案只有框架,將來如何監察,政府同意法規中提到的經常性及全面性的項目,會考慮將規範編制、執行及監察寫進法案,此法案將於8月15日完成討論。
此外,關於透明度問題,政府承諾可將有關公共預算的資料交由第三方審查,審計署及市民可共同監管,會考慮提供給市民簡易的表達方式。另外,被問及對不合理的財政預算,政府如何監管,陳澤武表示,法案建議財政局需每三個月向立法會提交投資計劃預算(PEDDA)的執行報告,若有重大工程變化,政府亦需每個月向財政局遞交報告。若發現問題,立法會跟進委員會可傳召政府部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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