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終審法院昨日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何超明在庭審完結前發言稱,他被羈押前曾收到一封檢舉信,內容提及負責將獲多利中心16樓教員休息室改建成現任檢察長辦公室辦事處的適宜居(音譯)裝修公司,其負責人與現任檢察長辦公室1名領導關係密切,是同學兼家長會領導,形容2人猶如“閨蜜”,但他不願在庭上說出有關人士的名字,而會告知廉署。
何超明表示,他被羈押前曾收到一封檢舉信,提及負責將獲多利16樓教員休息室改建成現任檢察長辦公室辦事處的適宜居裝修公司,原本只是1見傢具公司,經營範圍不涉及裝修。而該公司負責人與現任檢察長辦公室1名領導關係密切,是同學兼家長會領導,並形容2人猶如“閨蜜”,而該領導在辦事處裝修工程服務判給過程中並未依法作出有關規避行為。
助理檢察長陳子勁詢問何超明相關檢舉信的下落,何超明稱在自己的辦公室,但陳子勁回應稱,在搜查辦公室時並無發現相關信件。合議庭主席岑浩輝要求何超明說出有關人士的名字,何超明表示不會在庭上說,而會告知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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