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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醫療事故非刑事化不可行

2017-01-21 00:04
(澳門電台消息)衛生局聯同金融管理局就即將生效的《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舉行業界講解會。 衛生局代表指出,“醫療事故非刑事化”的訴求不僅僅在澳門,在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亦不可行,遭到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學界的抨擊。 澳門是法治地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不能凌駕司法機關之上,不能〝以鑑代審〞。法院審理任何案件,呈堂的證據材料都必須審查,醫療事故鑑定報告亦不能例外,其是否為法庭所採信,必須經過法定程序的質證和辯論,由法院自由評價。 至於擔心出現“濫告”的問題,衛生局表示,若發生患者“濫告”的情況,醫療人員可根據《刑法典》第329條「誣告」(任何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司法機關的處罰,而以任何虛構的事實向當局作出檢舉或以公開揭露,又或表示懷疑該人實施犯罪,即構成誣告罪),或透過民事途徑向相關人士追究責任及賠償。(梁舒婷 黃彩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