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據中新網引述華聲在線婁底訊,自稱某新聞網站記者,通過信件和PS淫穢照片的方式,威脅國家環保部部長陳某某三天之內向指定銀行賬號匯款68萬元。近日,婁底市雙峰縣法院宣判了這起敲詐勒索案。被告人宋某因犯敲詐勒索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兩罪並罰,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5萬元。
2015年5月,宋某自稱某新聞網站記者,以掌握了國家環保部部長陳某某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和不良生活作風問題等證據為名,通過製作信件和PS淫穢圖片方式,威脅陳某某三天內向其控制的銀行賬號匯款68萬元。
陳某某收到該信件後,並未向上述賬戶匯款,而是將信件移交到了中央紀律委員會處理,中央紀律委員會將該信件轉交公安部門辦理。
案件轉至雙峰縣公安局後,辦案民警最終鎖定了宋某,並於2016年3月在宋某處扣押到上述信件中提到的銀行賬戶綁定的手機號。當日,民警在宋某的租住房內將其抓獲,查獲他持有的銀行卡49張,其中42張戶主均為他人。
婁底市雙峰縣法院合議庭認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威脅、要挾的手段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此,法院決定兩罪並罰,對其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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