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討論《修改<刑法典>》法案,委員會認同政府消除性別區分,並將強迫口交列入強姦罪範圍的修法方向。
三常會昨日繼續分析及討論修改刑法典,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等政府官員列席會議。議員鄭志強會後總結稱,政府提交的修改刑法典法案,建議將強迫口交列入強姦罪,並取消強姦罪的性別區分,即不論任何人不分性別強迫他人進行性交、肛交或口交都列為強姦罪範圍,均可判3年至12年徒刑。委員會認同有關修訂,認為有助保護法益以及符合社會訴求。
委員會希望在今個月內與政府完成第一階段的8次會議,之後由政府及立法會法律顧問完善修改條文,希望在3月底有新的法案文本,之後委員會再與政府代表開會,若工作順利,相信可在4月底、5月初將法案交由立法會大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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