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區錦新在書面質詢中表示,近年來不少國家和地區為能及時搶救心臟或脈搏突然停頓的傷患者,在不少公共場所、人流眾多的地方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以供突發急救之用,建議特區政府效法此舉,並考慮透過各種途徑推廣此器材的使用,以鼓勵更多人掌握此器材的使用,協助心臟或脈搏突然停頓的人士增加存活的機會。
區錦新稱,人若遇到意外而心臟或脈搏突然停頓,若不獲及時搶救,就意味著死亡。所以,近年來,不少國家和地區為能及時搶救這類心臟或脈搏突然停頓的傷患者,在不少公共場所,人流眾多的地方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讓當有需要時,受過訓練的人可以及時以此器材幫助傷患者,搶到寶貴時間等待救護人員的到場救助,最大限度地增加傷患者存活的機會。
雖然,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並非讓傷患者恢復心跳,而只是使正在處於顫抖或是不正常跳動的心臟經由電流刺激而恢復正常的跳動頻率,並於電擊完後立刻配合CPR(體外心臟按壓術)以爭取讓不正常心律跳動的情況恢復正常,或最少讓正規的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時還有救援的機會。這也是經實踐所證明的。所以,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才於近年在不少國家和城市被安裝於人流眾多的公眾場所的原因。
可是,在這方面,澳門作為一個人口密集,亦以旅遊業為主體的城市,卻至今在公共地方仍未見當局設置體外心臟除顫器,以應付不時之需。或許可能考慮澳門是個小城,一個電話救傷車可以很快到達救援。但亦應考慮澳門的道路狀況,路雖短但卻並不代表救急車輛能於極短時間內到達。
為此,區錦新向行政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不少城市都因應急救需要而在公眾地方設置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以供突發急救之用,特區政府似乎對此沒有任何反應,也沒有任何計劃設置此一器材,是當局認為不需要嗎?
二、如當局仍是有意設置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只是考慮到難於看管或憂慮遭人濫用,則是否可考慮在所有的公共機構的門房設置,並在門外貼上標誌,讓有急救需要時可到任何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取用?
三、用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救人,本身亦須經過一定的訓練。若當局未來有意考慮在公眾場所設置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便應考慮透過各種途徑推廣此器材的使用,以鼓勵更多人掌握此器材的使用並隨時可以用此儀器協助心臟或脈搏突然停頓的人士增加存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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