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小心來車呀!」達叔一手拉住差點衝出馬路的小芬,關心地問:「看你心神恍惚,沒事吧?」小芬回應道:「最近公司業績停滯不前,難免要多花心思,我剛才就是想得太過入神。」
咖啡室內,二人詳談。達叔問道:「小芬,之前聽你說有不少餐廳向你的食材貿易公司訂貨,其實你家公司開設才不到一年,有這業績已經算很不錯吧。」小芬說:「生意是有,但賺的也追不上租金的升幅,所以我想了一條妙計以增加銷售額。」達叔說:「願聞其詳。」小芬壓低聲量,說:「你知道嗎?不少餐廳東主都將選擇食材供應商的職務交給廚師的。所謂雞脾打人牙胶軟,只要我額外打賞這些廚師,作為向我公司訂貨的回報,他們一定樂意合作的,這樣,公司的生意就會更可觀。」
「萬萬不可。」達叔鄭重地說:「你這樣做很可能會觸犯行賄罪呀!」小芬目瞪口呆,說:「如此嚴重?」達叔答道:「早前我公司邀請了廉政公署的人員講解《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他們強調,任何人向別人的僱員提供利益,作為要對方違反公司規矩或者出賣僱主利益的回報,就會觸犯賄賂犯罪。」
「最近鄰埠就揭發了一宗類似個案。」達叔續說:「一名擔任某日式食肆刺身部的主管,其職責之一是向食材供應商訂貨。按其公司規定,他須以『價廉物美,貨比三家』為原則選擇供應商,並禁止收受供應商利益。在一次採購食材過程中,該名主管收取了某食材供應商東主提供的金錢,作為他繞過招標程序,直接向該供應商訂購海鮮的回報,結果被起訴。」
小芬不好意思地問:「這個個案豈不是與我的想法不謀而合?」
「對呀,供應商用利益收買其他公司的僱員,要求對方做違反公司規矩的事,兩者的行為已構成《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法律》中的行賄罪和受賄罪。行賄、受賄是刑事罪行,可判處監禁,所以如果……」
「所以我剛才只是跟你開玩笑而已。」小芬急忙插嘴,嚴肅地說:「放心,營商循正道,犯法的事我不會做的!」
達叔回應道:「你明白就好了。初次創業,當然想做出成績,其實營商貴乎商譽,若用不法手段取得生意,不但毀了聲譽,若因此觸犯法律,更會前途盡毁,得不償失。」
(廉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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