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的案件,懷疑涉案的9名同夥昨日繼續於初級法院進行審訊,當中只有黃國威、麥炎泰、黎建恩和陳家輝4名被告出庭,其餘5名被告繼續沒有出庭。而第一被告黃國威前後口供有矛盾,第二被告麥炎泰則表示認識何超明。
第一被告黃國威在接受控方提問時表示,他並不認識何超明,兩人並沒有關係,但他認識案中第三被告何超明的兄長何超信。而對於法庭宣讀黃國威早前口供指,開設多家空殼公司是何超明指示他做的,何超明還承諾會把檢察院的服務批給他的公司,控方質問黃國威為何與之前的口供有矛盾的情況,黃國威則否認之前的口供,堅稱不認識何超明,並表示當時在檢察院落口供時,他已到廉署進行長達十多小時查問,精神狀態出現疲勞,對當時簽署的內容並不清楚。
黃國威還稱,他與第二被告麥炎泰為認識數十年的老朋友,兩人合作開設公司承接檢察院的工程,在承接檢察院的工程前,完成報價單後便會交由職員送去檢察院的接待處。對於控方質疑他們的公司承接的工程,有部分並沒有經驗,黃國威則認為可能是檢察院對他們所做的工程有信心。但後來經法官追問,發現身為公司管理人的黃國威連基本的會計知識都不清楚,更指出他是憑「記憶」報稅,符合空殼公司的營運方式。
而昨日下午出庭的麥炎泰在接受法官詢問時表示,他是通過朋友聚會認識何超明,但當時對方並未成為公務員,而何超明當上檢察長後,大家的聯絡亦有減少。其後,控方在庭上播出廉署監聽到麥炎泰和何超明的電話錄音,其中有人稱感到被人跟蹤,並質疑何超明租用麥炎泰1個空置工業大廈單位作為檢察院的證物倉,顯示兩人關係並不簡單,但麥炎泰則指出,並不記得當時的通話內容以及和誰進行了通話,對其沒有印象。
隨後法官質疑麥炎泰與黃國威合作開公司,為何沒有問及公司的用途,只是開設銀行的聯名戶口,他表示因為兩人認識多年,情同手足,彼此相信對方,所以從來沒有過問公司的用途,亦沒有參與管理,只要公司有錢賺就會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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