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終審法院合議庭昨日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傳召涉案公司前女職員陳小麗出庭作供。陳小麗表示,涉案公司除承接檢察院外判服務外並無其他工作,實質工作只有清潔和微縮服務,其餘均需靠外判,而對檢察院的報價會比二判供應商的報價高5%至50%不等。
由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終院法官宋敏莉、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組成的合議庭,於昨日上午9時30分繼續開庭審理何超明案,傳召陳小麗出庭聽取其證言,她於2004年入職其中一家涉案的懷疑空殼公司「寰通」,該公司辦公地點位於獲多利中心16樓R座,而16樓全層均由檢察院租用。陳小麗於庭上表示,她於2008年接替其他員工的工作後,發現尚有9間同類公司存在,均為只承接檢察院外判服務,並無承接其他工作。
陳小麗於庭上詳細講述了案中涉嫌與何超明組成犯罪集團的多人在公司內的分工,其中黃國威負責工程類別,並與麥炎泰共同負責開支票,而麥炎泰只在「出糧」時出現;李君本(何超明妹夫)負責財務會計;何超信(何超明兄長)則沒有實質分工,但關心業務。陳小麗又稱,見過黃國威、李君本和何超信三人在公司開會,她知道李君本和何超信有親戚關係,而李君本亦會稱呼何超信為「大佬」。黃國威、麥炎泰、李君本和何超信均為另案被告。
陳小麗並指,公司的實質工作只有清潔和微縮服務,其餘工作均需靠外判。在向二判供應商取得報價單後,李君本會在此基礎上調高費用後再向檢察院報價,其中訂購機票會在原有報價上增加5%,其餘購物和服務的報價則增加1成至3成;而黃國威負責的裝修工程等業務最少加價3成,最多則高達5成。
另一方面,終審法院合議庭前日曾因何超明稱身體不適而取消了當日庭審,於昨日開庭時,岑浩輝詢問何超明身體狀況如何,何超明回應道「吃咗藥,感覺好啲」。岑浩輝表示,若何超明再感覺身體不適,可在庭上提出,法庭會決定之後的審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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