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終審法院裁定被宣告批給失效的 1幅閒置地承批人上訴部分勝訴,案件發回中級法院同一合議庭重審。 涉案的閒置地是北安新南工業大廈毗鄰的 7,000平方米工業用地。承批人上訴要求撤銷宣告批地失效的批示。終審法院指出,行政當局是以土地在合同訂定的利用期內未完成利用,宣告批給失效;但中級法院對宣告批給失效的依據,錯誤理解為包括因臨時批租期屆滿未完成利用,終審法院裁定中級法院既過度審理,亦有遺漏審理。 但終審法院的裁決亦駁回土地承批人部分上訴理據,包括宣告批給失效違反工務局內部指引,終審法院指出,指引不是法的淵源,不能以此作為撤銷行為的理由。 (謝娜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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