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長騎行共享單車
【香港中通社3月3日電】3月3日,成都市交委、公安局、城管委聯合正式發佈《成都市關於鼓勵共享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以下簡稱《試行意見》)。《成都商報》3月3日報道稱,這是中國內地首個鼓勵共享單車發展試行意見。
據悉,《試行意見》明確指出,全體市民,而不僅僅是使用者,要愛護共享單車和停放設施等公私財物,且對蓄意破壞、盜竊共享單車等行為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於共享單車結算安全問題,《試行意見》明確指出,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對使用者利用網絡進行實名制註冊登記並簽訂服務協議,並注重保護使用者隱私,不得將註冊用戶個人信息公開或擅自洩露。此外,企業還應通過具備相關資質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業進行資金結算,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
「互聯網+交通」為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共享單車在中國內地卻面臨著亂停違停、人為破壞、私自加鎖、被強行圈地收管理費等問題,甚至被置於網絡拍賣。中新網3日消息稱,2月26日,成都市三聖花鄉一停車場內更發生當地自行車租賃人員焚燒12輛共享單車的刑事案件。
此外,亦有媒體調查指出,共享單車租退程序繁瑣,導致大量資金滯留在企業手中,被民眾及業內人士質疑可能有不當募集、佔有資金的嫌疑,更可能在企業資金鏈斷裂時發生兌付危機。
同濟大學教授諸大建此前告訴界面新聞,在中國,人們在技術、制度、觀念、行為層面,尤其是在信用關係如何從熟人社會走向生人社會這一議題方面,都未能很好地適應共享經濟。但共享單車已經將相關問題推了出來,只有不斷去思考化解方案,積極地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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