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終審法院昨日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證人廉署調查主任周偉迎出庭作證,他表示,廉署調查發現竹灣招待所非對外宣稱的公務用途,而是被何超明作私人用途。此外,他還指出何超明涉嫌濫用職權,讓檢察院支付10名內地女子的機票及酒店費用。
周偉迎於庭上展示有關廉署對何超明的調查報告,表示廉署在何超明租住的大潭山壹號住所中,發現了1份竹灣圖則,擬改建電梯,經過比對檢察院的建議書和調查租約後,才發現檢察院竹灣招待所並開始調查。他指出竹灣招待所開始以招待外賓、公務為由,利用公帑租用,但實則是用作私人用途,廉署在調查時發現別墅內多處擺放著何超明大量的私人物品,有出席活動相片及生活照。另外,廉署還在調查何超明已故父親的住所亦發現內藏鎖匙的“竹灣”字樣信封,懷疑屬竹灣招待所。而被問及有否試用時,周偉迎則表示業主收屋後已即時更換鑰膽,並將鑰膽棄置,因此無從求證。
而昨日下午的庭審中,進入何超明涉嫌濫用職權部份。周偉迎在庭上展示一份涉嫌與何超明組成犯罪集團的林浩源的電子檔案中,發現2009年何超明前往杜拜從二判旅行社訂購的行程、機票及酒店的發票,內容顯示檢察院支付了何超明及非檢察院人員王顯娣的費用,雖然期間何超明沒有與王顯娣一同離境,而在王顯娣的通話記錄發現,在行程期間曾使用阿聯酋電話公司撥打漫遊電話,與行程時間吻合。
此外,綜合庭上展示的多份文件亦顯示,檢察院有為疑似是何超明的10個內地女性友人以招待之名支付機票及內地酒店費用,其中多數以何超明的司機或保鏢的名義訂房,通常這些女子入住內地酒店時,何超明均有出境記錄,而有幾名女子在入住酒店時只得17至18歲。但辯方律師質疑,周偉迎只指出了何超明在那些女子入住酒店時出境,卻沒有證據證明何超明出境與公務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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