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終審法院改判桃花崗案商人丁文禮加重詐騙罪不成立,有仍在桃花崗經營攤檔的商販質疑判決是否公義,但即使不服亦只能接受。
終審法院日前裁定涉及桃花崗案件的商人丁文禮上訴得直,改判其加重詐騙罪罪名不成立。在桃花崗擺賣成衣的檔主繆鳳德稱,感到心情矛盾,自己文化程度不高,雖然認為案中尚存在很多疑點,亦無法理解判詞中的部分理據,但無奈現時已「冇聲出」,而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會尊重法院判決。她並稱,事件發生之後一直生意欠佳,但仍會繼續開檔,不為求財,只是希望藉此宣示主權。
另有在桃花崗經營食肆的黃先生就質疑判決是否公義,終審法院即已明確指出丁文禮謊稱有向桃花崗小販收租,以顯示自己具有土地合法登記的正當性,但卻依然改判其無罪,認為判决令人費解,亦會令市民難以再相信政府和司法機關的公正性。不過在商販角度而言,是「唔信都要信」,因已是最終結果,即使對此不服亦只能接受。
另一方面,發展商羅盛宗於2013年向桃花崗小販索償100萬元,作為賠償「未有發展的時間損失」,案件下月25日開審。商販們對此均表示,現時只能見步行步,若有必要會申訴到底。檔主繆鳳德稱對判決感到心情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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