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終審法院昨日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並傳召第3名廉署調查員出庭作證,其後何超明辯護律師梁永本在進行辯護時,一度與法官賴健雄以及控方意見不合並產生爭論,並認為辯護工作有難度,最終放棄為何超明辯護。
昨日上午庭審中,證人指出,涉案的空殼公司可以透過新增業務去承接檢察院服務,多間涉案公司在投標檢察院服務判給時,亦會先將報價單交由案中另外兩名被告黎建恩及陳家輝審閱,兩人會給出修改意見並提交予何超明,而是否採納的決定權限就在於何超明,認為何超明知悉事件並批准由涉案空殼公司承接檢察院業務。同時控方亦指出,特區政府於2014年換屆後,檢察院於2015年下半年陸續更換涉案空殼公司,服務費用隨即大幅下降。
隨後梁永本進行辯護,並在庭上展示文件,顯示檢察院曾計劃購買電腦軟件,但估價均低於涉案空殼公司的報價,且情況不少,質疑廉署證人為何斷定涉案空殼公司必會抬高報價。證人回應只是檢察院自己的估價,合議庭主席岑浩輝表示認同,法官賴健雄亦指辯方無需展示何超明每日簽署的文件,而檢察院估價也不能與實際相比,現時提及的是何超明涉嫌犯法的事,沒犯法的事就不用在庭上發表。梁永本向法庭解釋是將事實交由法庭衡量,最終由法庭公正判斷,期間言語疑似提及「偏幫」等字眼,賴健雄就此質問梁永本,表示會刑事追究其言詞。其後,梁永本表示感到辯護工作很有難度,便要求休庭與何超明商議是否繼續辯護。
而昨日下午開庭之前,梁永本宣布不再繼續為何超明辯護,並表示整個團隊作出了認為正確的決定,具體原因不願多作說明,但他強調不再辯護並非因官司贏面不大,他們對待每宗案件均會全力以赴。梁永本又稱,關於早上庭審過程中談及「偏幫」的字眼,並非其他人所想和所說的意思,已不是法官出現偏幫的意思,他相信法庭是公開、公正的。
由於梁永本放棄為何超明辯護,終審法院院長辦事處昨日亦表示,案件的主理法官已作出批示,取消原定於本月10日及13日對案件的庭審安排,同時給予被告5日時間以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否則法院將為其指定辯護人。
另外,主理法官並根據律師職業道德守則,決定通知辯護律師向法院說明放棄委任的合理理由。同時提醒辯護律師應履行法定義務,讓被告可及時獲得其他律師的協助。當案件確定新的庭審日期後,終審法院辦事處會適時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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