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廉署調查報告批評,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大量聘用工作人員,違反公職開考及中央招聘規定,並繞過上級機關的審批和監管,自行以取得勞務和透過非開考的方式大量招聘工作人員。其中,招聘信息不公開、甄選方式不嚴謹、涉嫌違反迴避制度等問題尤為突出。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坦言,被查部門刻意規避法律法規,影響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相信今次事件並非單一個案,廉署必要時應認真排查,其他公共部門是否出現同類情況,理順及杜絕問題。
廉署在調查中發現,文化局在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人員時,並未向社會公佈招聘信息,而是透過同事推薦、朋友介紹、口耳相傳的方法在特定範圍內散播招聘消息。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認為,政府當初設立中央招聘制度的原意,是要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避免任人唯親的情況。然而,廉署報告中卻指出,文化局多次繞過中央招聘制度,自行聘請一般及特別職程的人員,明顯有違公職招聘程序中的公開原則。
一般缺乏人脈的普通市民,入職機會渺茫,即使能晉身公職,只能獲聘擔任一些技術員甚至是“豬頭骨”職位,而其他數量有限的好職位,往往通過小範圍的“內部招考”錄取,嚴重偏離擇優取錄的原則,容易導致特區政府內部充斥著“近親繁殖”,甚至是腐敗現象,值得警愓。陳家良指事件正好反映現時公共合同制度存有漏洞,相信今次事件並非單一個案,廉署必要時應認真排查,其他公共部門是否出現同類情況,理順及杜絕問題。
由於現時公務員聘任制度五花八門,政府部門亦存在非正規地訂立勞動合同,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人員,應付突發、非長期或臨時性的工作需要。陳家良表示,鑒於這些非正規聘用往往欠缺預先審批等監控機制,招聘及甄選程序也欠統一標準、聘用人員數目也不受任何限制,容易導致部門任人唯親。在缺乏一套有效的監管機制下,勞務合同容易存在灰色地帶,最終對政府和員工都造成損害。建議政府儘快規範合同種類,制定非公務人員的管理制度;對招聘、甄選、合同的使用範圍、員工的管理辦法、權利和義務等,制定明確的規範,讓用人部門在執行時有法可循、有例可依,避免因管理過於隨意而出現濫權或以權謀私等陋弊出現。
另外,對於廉署或審計署三番四次揭發問題,卻一直無人承擔責任。陳家良認為,問責制度商討多年,惟一直毫無進寸,導致相關部門在出現問題時,大多以“高度重視、認真檢討”等言辭敷衍了事,並無官員真正需要為事件負責,令居民對特區政府的公信力產生質疑。參考香港和台灣等地區,相關官員如處理重大公共事件不善,或出現違反操守便要下台,何以澳門會與別不同。他建議政府應儘快落實問責制,讓官員嚴格遵守道德規範;持續跟進部門有否依建議作出改善,方具警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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