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台灣女子懷疑攜帶電擊棒出境,被機場保安員揭發及移交治安警處理;該名女子現時已被警方以禁用武器罪移送檢察院偵訊。該名台灣女子姓蔡、年約20多歲,她聲稱該支電擊棒為一名男性朋友於去年送給她防身。
案情指,上述蔡姓女子原本計劃於本月10日搭乘航班飛往高雄,當日傍晚約6時許,機場安檢人員在檢查她的一個隨身行李箱時,發現當中裝有一支懷疑是電擊棒的物件。經開箱檢查,發現行李箱內的確裝有一支電量充足及運作正常的黑色電擊棒,遂將女子及該電擊棒交由警方處理。女子供稱,該支電擊棒為朋友所贈,但她並不知悉相關物件屬於違禁武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