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法案。一常會主席關翠杏表示,政府建議需要半年時間準備相關入境申報表格,預計法案將於11月1日起生效。
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政府提交的新文本維持不列明金額,政府重申金額不寫入法律中,理由是屬履行國際義務,金額是參照國際組織的標準,因此毋須列明於法案當中。雙方對此分歧較大,政府代表同意清晰條文內容,故將條文修訂為“行政長官當以行政命令頒佈及修訂金額時必須依據相關組織的規定”,而不是寫明具體金額。一常會與政府達成共識,現等待政府調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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