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案其餘九名被告的案件,庭審繼續討論微縮攝影工作外判服務合同。被告之一的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繼續就涉案檢察院舊卷宗微縮工作作供。
黎建恩表示,微縮工作在外判前由兩名檢察院員工負責,分別是黎建恩的二家姐及另一涉案被告、檢察院前綜合管理組主管陳家輝的太太。在招聘他二家姐時,曾主動向何超明提及他二家姐離開之前的工作,但強調自己在招聘過程中,遵守迴避制度,亦沒有對家姐負責的工作作出安排,家姐在任職不足一年便主動辭職。
黎建恩又稱,現時記不起由誰提出將微縮工作外判,亦不瞭解曾轉換其他涉案公司負責微縮攝影工作外判服務,但肯定是由何超明做出的決定。而對於微縮工作的進度則表示不知道,他解釋稱由於自己日常工作繁多,既要處理檢察院的公函,亦要與政府其他部門聯絡,留意時事,因此無暇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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