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論壇昨日圍繞政府優先提議修訂勞工法7項內容展開討論,勞資雙方、婦聯以及人力資源方面的代表均有出席。勞方認為當疊假出現時,僱員要求補假只是爭取應得的權利;資方代表同意修法,重申由打工仔的角色轉變成老闆,會明白僱員的需求,但不希望相關修訂增加企業的負擔,商家有可能會將增加的成本轉嫁給市民。
婦聯常務理事呂綺穎認為,增加產假和男士有薪侍產假能促進家庭關係,並進一步讓勞動階層感受到社會和公司的關懷,使他們日後能更加努力地工作,是一個雙贏的結果。人力資源協會會長余榮讓指出,有境外國家和地區已率先規定男士享有5天的有薪侍產假;對於有市民認為需要7日甚至更多的侍產假,他認為若按5天計算,當中可能會連接一個甚至兩個周末,換言之,男士在獲得有薪侍產假的同時,加上周休日後最多可獲得9天時間陪伴妻兒。至於疊假後的補假,余榮讓認為有必要進一步斟酌;他表示,如果有薪侍產假與勞動節、中秋節等強制性假期重疊,相關法例修訂後,勞資雙方應作出適當的安排。但他強調,立法只是給予最低的標準,實際操作仍需要勞資雙方共同協商。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指出,僱員對假期重疊後能獲得相應補償的要求只是對基本權利的爭取。她透露,孕婦被無理解僱,或僱主肆無忌憚地重疊僱員假期等情況時有耳聞,僱員均因為現時未有法律規管相關現象而被剝削;為此,李靜儀呼籲在廣大勞動階層的福利上,政府應該更加積極地進行立法,讓勞動者的合法合理權益得到保障。
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副會長李國輝認為有必要保障僱員的權益,但到底如何落實則仍有待進一步商榷。以職業司機為例,他認為現時人資已不足,若男士有薪侍產假太長,只會進一步增加對司機的需求度;繼而引致成本上升後,商家為了盈利,便有機會將提升的成本再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最終形成惡性循環。他促請勞資盡早展開磋商,並呼籲雙方要放下情緒及減少批判,否則不利於取得共識;此外,他又建議在修法過程中加入軟性的條款,設立最低要求的同時加入嚴厲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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