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網上有消息指約三十多名體育局員工質疑近三年加班福利不足。體育局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澄清,體育局局長潘永權表示,局方舉辦體育活動往往三百多位全體員工出動,加班費「個個都有收到」,近三年員工加班費總支出從六百多萬升至去年逾千萬。但局方人員如受邀出席體育社團就職禮、頒獎禮及運動專項培訓班,過往則一向視作自我增值,不視為加班。
體育局於昨日下午4時半召開記者會,由體育局局長潘永權、副局長劉楚遠及林蓮嬌主持。
潘永權在會上表示,基於體育工作的特質,體育局的日常工作,除一般行政工作外,亦涉及不同體育活動在各體育場所舉行。體育局一向鼓勵員工多走出辦公室,了解不同體育項目的舉行和參加情況,透過比賽或活動接觸體育界不同參與者,包括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以及市民大眾等作出交流,了解日常鍛煉情況或各體育項目的籌備、開展、組織及競賽情況。
潘永權強調,局方最關心如何更好為澳門體育事業發展服務,並且強調從來不會介意員工們的加班費用。他指出體育局只有三百六十多人,每次在工餘時間舉辦體育活動之時,往往全體出動,每人幾乎都有收到加班費。針對網上之指責,潘永權公佈局方近三年支付之員工加班費,2014年六百六十多萬,2015年六百五十萬,2016年一千零四十多萬。局方舉辦之體育活動往往在節假日或正常下班時間,員工人手不足,幾乎全體出動並超時工作,因此必定有獲得加班費 。
但他指出,局方人員如受邀出席體育社團就職禮、頒獎禮及運動專項培訓班,過往則一向視作自我增值,不視為加班。部分員工不理解或不願意,局方不會「安排」。是次局方聆聽不同員工聲音,未來將按照公職人員通則去判斷是否就相關情況發放加班費,而局廳處級主管則繼續不視為加班。他還強調,體育局注重優化團隊工作環境,不想去查具體哪些員工表達是次訴求,更不會「秋後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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