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施家倫表示,政府應根據社會經濟等因素的發展與變化,適當調升機動車強制保險的最低保額,並且盡快建立最低保額定期檢討機制;針對現時勞工保險購買不足的情況,當局應加強宣傳。
施家倫昨日在議程前發言時指出,隨著經濟急速發展,市民對於保險的概念有所加深,亦逐漸提高購買保險的意識。但目前本地保險範疇的相關法律法規未盡完善,保險的預期效能並沒有得到發揮,令市民無法得到應有保障。
以機動車強制第三保和勞工保險為例,在香港,汽車保險的最低保險金額已經到了一億港元。但在澳門,由於法律規定輕型機動車及重型摩托車每宗事故的最低保險金額為 150 萬元,市民基本上買不到高一點金額的機動車保險。勞工保險是本地的強制保險,僱主必須要為僱員購買。但大多數的僱主、僱員都不是法律專家,可能大家的收入發生了變化,或者公司的員工數目發生了變化,很多時候沒有及時向保險公司進行申報或補納保費,造成現實中出現許多投保保額不足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遇到工傷賠償,保險公司只能按僱主實際購買部分作比例賠償,不足的部分往往就要由當事人自行解決,對於保障僱主與僱員的權益非常不利。
他認為,當局應根據社會經濟等因素的發展與變化,適當調升機動車強制保險的最低保額,並且盡快建立最低保額定期檢討機制;針對現時常見的勞工保險購買不足的情況,當局應加強宣傳,向僱主與僱員普及勞工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保障僱主與僱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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