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非高等教育委員會昨日上午舉行今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由教育暨青年局局長、委員會副主席梁勵主持。會議主要介紹《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與健康促進人員、第三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回歸教育課程發展”專責小組總結報告、2017/2018學年的各項津貼建議。
會後記者會於昨日下午1時假教青局仲尼堂舉行,教青局教育研究暨資源廳廳長黃健武、社會暨教育輔助處處長薛榮滔、延續教育處處長江毅、教育研究暨教育改革輔助處處長黃逸恒、文件資訊暨公共關係中心主任曾曉茵等出席。
會上介紹了《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頒布對學校“健康促進人員”的影響。薛榮滔於會後表示,健康促進人員的職務是在學校推動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並透過教育的手段,以維護和促進學生及教職員工的身心健康。倘若學校要提供醫療服務,須設置符合衛生局指引的醫療室,配置合資格的醫療人員,並須取得衛生護理服務場所執照。健康促進人員如在學校提供醫療服務,必須向衛生局申請衛生專業人員准照,學校亦須按照法律規定為其購買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倘健康促進人員不提供醫療服務,則無須申請准照。而簡單的擦藥油、粘膠布等不屬於醫療行為,相信學生出現擦傷等情況時,父母、老師等都能進行處理。
另外,委員會按照《選民登記法》及確認法人屬教育界別的評審準則,就一個社團提出確認屬於教育界別法人的申請進行討論和表決,初步意見為不接納,但最終結果的確定仍需經過一定行政程序。同時,會上報告了之前一個社團申請確認為教育界別法人的處理結果,由於該社團不符合評審準則,經過行政程序,結果為不接納。黃健武表示,評審準則包括提交齊備的申請文件;法人領導層為教育界人士;社團宗旨及目的是否與教育界別相符;成立後的工作是否屬於教育範疇等。
江毅介紹第三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特區政府於4月11日推出《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為終身學習創設有利的條件,鼓勵澳門居民藉持續進修,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從而配合特區產業的適度多元發展。每名年滿15歲的合資格澳門居民,可獲澳門幣6,000元的資助。居民除可參與獲批准的本地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外,亦可參與高等教育課程及外地項目。教青局經總結經驗及參考社會各界意見,會推行一系列優化措施,包括簡化課程申請手續,加大力度支持職業技能課程和證照考試,以及加強監察等。
黃逸恆簡介“回歸教育課程發展”專責小組總結報告,他表示,為配合非高等教育課程改革與發展,優化回歸教育課程,非高等教育委員會設立“回歸教育課程發展”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結合現況及社會發展的需要完成總結報告,對回歸教育課程開辦的模式、學年制與單元制課程之間的互通機制、科目設置與課時安排等方面作出建議,使能配合回歸教育學員的學習經歷和社會經驗,為其提供更彈性的學習計劃和課程。
薛榮滔介紹2017/2018學年8項津貼的情況,包括免費教育津貼、學費津貼、優化班師比或師生比資助、書簿津貼、餘暇活動資助計劃、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津貼及教師直接津貼、升大獎/助學金計劃,以及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因應澳門經濟經過深度調整回復平穩發展,教青局和學生福利基金在審慎理財、量入為出的原則下,經綜合考慮政府財政狀況和影響教育開支的因素,建議2017/2018學年適度提升各項津貼的投放。其中各教育階段的免費教育津貼每班金額分別調升到918,200元至1,404,400元不等;各教育階段的學費津貼每人金額分別調升到18,490元至22,950元不等;其餘各項津貼金額維持不變。由於預計學生增加和小班制的進程,上述8項津貼的投入將超過49億元,比上一學年增加4億元左右。為支持高中畢業生接受高等教育,“大專助學金計劃”中的特別助學金名額由原來的390個增至460個,其他各項目的名額維持不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