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華女涉移民詐騙入獄
溫哥華省級法院本周二判處被控違反護照條例、虛報移民資料,以及逃稅等罪名的三名大溫華裔女子各入獄十八個月,以及罰款五萬至九萬六千加元(折合約二十八萬至五十五萬澳門元)不等。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刑事罪案調查科助理總監哈拉爾德 · 維格本周三指出,案中三名女子涉及參與加國歷來最大宗移民詐騙案。而該案主犯王迅已於二○一五年十月因觸犯詐騙、偽造護照、逃稅等十五項控罪罪成,被法庭重判入獄七年、罰款逾九十一萬加元(折合約五百二十五萬澳門元)。
為千二移民造假
據法庭文件指,居住在大溫地區列治文的四十八歲華裔男子王迅,由二○○六年至二○一三年期間,在溫市經營兩間無牌移民顧問公司,為逾一千二百名移民申請者造假,獲利約一千萬加元(折合約五千七百七十六萬澳門元)。
而王迅的三名前僱員也於周二宣判。三名被告是溫哥華華裔女子姓名馬瑾、吳明坤、姜文(音譯),各被控包括違反護照條例、虛報移民資料,以及逃稅等多項罪名。三人早前已承認全部控罪,法院周二判處各被告入獄十八個月,馬瑾罰款九萬六千加元、吳明坤罰款五萬加元、姜文罰款七萬四千加元。
控方指,王迅教唆海外移民申請人向聯邦公民及移民部提供失實和誤導資料,包括為居住在中國的客戶偽造中國護照,提供虛假的加拿大地址和電話號碼,以便為客戶保留加國居留權和取得公民身份。
(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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