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陳明金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說明,氹仔偉龍馬路公屋項目在立項前,有否按照《環評工程項目類別清單》規定進行環評研究。
陳明金引述報章內容指,偉龍馬路樓高155米、有8千個公屋單位的政府發展項目的立項出現環保爭議,樓宇的規劃高度、山體與視野景觀的保護都是爭議的焦點,而坊間更有意見指偉龍馬路這一地段根本不適宜居住。對此,他提出以下書面質詢:
1、根據工務部門資料,偉龍馬路建設項目的總建築面積約為537151平方,而根據環保局的《環評工程項目類別清單》I.14的規定,住宅總建築面積大於或等於5萬平方米的項目立項,需要進行環境評估,且公共工程更應優先適用,因此,政府有否按照清單的規定,在相關項目立項前進行環評研究,如無,可否告知原因何在?
2、《環評工程項目類別清單》和《環評指引系列》的推出旨在為評估工程項目需否進行環評而提供統一判斷標準,但這些指引由於不是法律,難以對工程項目發揮監督作用,從而真正有效地形成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對此,政府亦有考慮進行環評立法,請問現時的立法進度如何?
3、澳門私人房地產市場樓價高居不下,大多數“冇樓一族”只能寄望政府多建公屋,以解決居住問題。而目前政府手中有一批被回收的、過期未發展的土地,對於這些土地的安排,政府會否優先考慮用作興建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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