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華促有關國家聽取正義呼聲
  • 我一箭四星成功發射
  • 外交部:菲應反躬自省
  • 數美企被列不可靠實體清單
  • 現任議長有力問鼎總統
  • 伊朗總統葬禮今舉行
  • 萊希遇難對中東局勢有何影響?
  • 伊朗第一副總統將暫代總統
  • 萊希罹難多國政要哀悼
  • 墜機事故另有隱情?
  • 習近平:失去一位好朋友
  • 以:與我無關
  • 伊朗總統外長墜機遇難
  • 萊希:反美鬥士
  • 日客機起落架故障安全着陸
  • 預防AI電詐
  • 美兩婦吵架槍擊十一傷
  • 美九旬翁搭商業飛船上太空
  • 贛婦持刀襲小學兩死十傷
  • 國台辦:決不姑息“台獨”

南寧原書記囚11年

2017-04-29 06:35


    南寧原書記囚11年

    【香港中通社廿八日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今日上午公開宣判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受賄一案,法院對其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二○○六至二○一五年,被告人余遠輝先後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長、梧州市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南寧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土地出讓金減免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相關人員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八百八十一萬餘元。法院認為,被告人余遠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於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