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外僱棄嬰事件,有主講嘉賓認為,相關個案反映出外僱在澳門沒有足夠的情緒及生活支援,政府在外僱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工作存在不足。亦有講者認為,民間團體因人力所限無法為外僱提供太多幫助,政府應全面檢討外僱工作,並加強對外僱的培訓和教育。
是次論壇於昨日上午11時假黑沙環公園舉行,民眾建澳聯盟副主席陳德勝、明愛總幹事潘志明、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善牧中心副主任黎彩燕、印尼海外工人代表Erik等嘉賓出席主講。
本澳早前再次發生外僱棄嬰事件,陳德勝於論壇上表示,棄嬰事件的發生與外僱在本澳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有關,政府在外僱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工作一直為人詬病,特別在家傭方面更是放任持旅遊簽證來澳的東南亞籍人士在澳“揾工”,雖然政府早年曾表示會通過修法嚴加規管家傭市場,但相關工作一直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導致現今亂象。雖然從官方數據來看,近年來當局處理的外僱棄嬰個案有8宗,但相信工會、民間團體或社服組織接手的類似個案遠不止該數目。他希望政府要對今次的事件有所驚醒,不應繼續允許持旅遊簽證來澳的家傭在本澳工作,否則本澳治安及家傭質素都難以保證。
Erik於論壇上稱,估計事件中的外僱可能不具備足夠的性知識,在兩性行為中沒有做足安全措施而導致懷孕,加上擔心懷孕後會“被炒”,所以才會做出棄嬰行為。Erik稱過去10年共收到19宗懷孕求助個案,但相信棄嬰事件只是個別案例,大多數來澳工作的外僱都希望在澳門“好好做嘢”,有穩定的工作環境,不想做違法的事情。
黎彩燕表示,外僱懷孕後要返回原居地生活很困難,若原本的家庭已不富裕,如何再多養育一個小生命是大問題。她稱過往曾有外僱在澳門產子後將嬰兒放在善牧中心就一走了之,認為相關個案反映出外僱在澳門沒有足夠的情緒及生活支援。
潘志明則表示,本澳社會對於外僱的接納程度不高,他以明愛於2009年時自發開展外僱服務為例,指當時有不少意見質疑為何要為外僱提供相關服務;但隨著時代和社會發展,現時本澳居民對於外僱的接納程度已有所提升,政府亦開始願意更多地開展此方面的工作。潘志明並稱,明愛去年共收到4宗涉及外僱懷孕或生育的個案,而明愛作為民間團體實是人手有限,無法為他們提供太多幫助,政府應全面檢討外僱工作,並加強對外僱的培訓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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