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現場
【香港中通社5月10日電】雲南省第一監獄越獄犯張林蒼10日被通報已經落網。張林蒼本月2日上午8時20分從該省第一監獄七監區駕車衝破隔離欄越獄。雲南省公安廳曾發佈A級通緝令,懸賞最高20萬元(人民幣,下同)。
雲南網等內地媒體10日報道,據網友爆料,此次首先是昆明市嵩明縣小街派出所轄區接到群眾舉報,說看見一個長相類似張林蒼的人在附近出沒,隨後嵩明縣警方出動並發現蹤跡,武警特警再出動,圍捕過程中,逃犯一路沿藥靈山方向跑,後被抓獲。
警方此前通報稱,本月2日上午8時20分許,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罪犯張林蒼擅離勞動現場,趁駕駛員下車等候裝貨之機,強行駕駛一輛130型福田牌貨車,衝破監獄隔離網和施工用的臨時柵欄門後脫逃,並把貨車丟棄在距監獄兩公里處的虹橋路附近。
雲南省公安廳3日發佈A級通緝令,指凡提供有價值線索者,視情況予以重獎;提供直接線索並依此抓獲逃犯的,獎勵10萬元;直接抓獲逃犯的,加倍獎勵。
通報還指,罪犯張林蒼脫逃後,雲南警方、司法、武警、監獄各部門積極聯動,迅速開展佈控查緝工作,晝夜不間斷全力追捕。
據警方公佈的資料顯示,張林蒼,男,漢族,27歲,高中文化,雲南省馬龍縣人,戶籍地址為雲南省曲靖市馬龍縣馬過河鎮何家村村民委員會角家村67號。他身高1.84米,體型中等,方臉,後背有一約10厘米的燙傷疤。另據報道,張林蒼當過5年兵,是散打高手,生意失敗後開始販毒。
張林蒼的父親張永福此前接受採訪時稱,張林蒼曾投資30萬元開過一個KTV,但後來以11萬元的價格轉讓,損失慘重。
張林蒼2015年就離家出走了,直到去年警察來到家裡,家人才知道張林蒼因涉嫌販毒被拘留了。從那之後,家人至今都沒能與張林蒼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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