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6月13日生效,交通事務局早前表示,電單車駕駛者及乘客必須使用獲核准型號的頭盔,若頭盔標籤脫落及損毁不可重用,違者可被科罰款 600元。工聯昨日約見交通事務局局長,副理事長梁孫旭會後表示,不少市民反映頭盔容易因日曬雨淋或摩擦而導致標籤損毀或脫落,憂慮警方截查時會因此而被檢控。他促請當局採取彈性的措施去處理,解決市民對新法例的憂慮。
梁孫旭引述交通事務局回應指,當局正針對標籤脫落問題進行研究,若電單車駕駛者因戴上標籤脫落頭盔而被截查時,警方未必會即時處罰,會向駕駛者發放一張通知書,駕駛者可以攜帶通知書及頭盔前往交局進行核實。若相關頭盔符合法規訂定的技術標準時,就毋須處罰。他表示,雖然現時已有超過300款頭盔獲當局核准,但市面上仍有不少符合規格,但未獲核准的頭盔,促請政府盡快推出方案處理這些問題。
梁孫旭又稱,雖然行政法規設有1年緩衝期,但現時距離法規正式生效只剩五個星期,不少市民對條文規定卻不太清楚,憂慮法規生效後容易被罰,他希望當局加強新法例的宣傳,減低市民的疑慮。他指出,現時市民只能透過交通事務局網頁查詢自己的頭盔是否符合標準,但對於不懂上網的人士來說則難以核實是否合規格。他建議當局除了透過網上宣傳外,亦可透過其他途徑供市民查詢。
摩托車頭盔回收計劃昨起實施
環保局與交通事務局及民政總署合作回收被棄用的電單車頭盔循環再用,於昨日至8月15日期間推出電單車頭盔回收計劃。三個部門轄下部分對外開放服務站、公共停車場設置共23個回收點,以及參與回收計劃的電單車頭盔銷售商等地點。
“摩托車頭盔回收計劃”所收集到的棄用頭盔會先作適當暫存,待收集至一定數量後會進行拆解和分類等預處理程序,所取得的可循環再造物料將運送至鄰近地區作資源化處理,而未能循環再造物料將作無害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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