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作為社區服務站的公衛醫生,張×利用負責公衛資料錄入的職務之便,在珠海市水擁社區衛生服務站內,以400元的價格向孫×(另案處理)販賣近10萬條患者個人訊息,甚至將珠海市衛計局社區衛生服務訊息系統的帳戶、密碼交給孫×自行登錄、下載患者的相關訊息。日前,張×因侵犯公民個人訊息罪,被珠海香洲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張×,男,1990年出生,漢族,大專文化。香洲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8月16日,張×在擔任香洲區香灣街道水擁社區衛生服務站公衛醫生期間,利用其負責公衛資料錄入及掌握珠海市衛計局社區衛生服務訊息系統的帳戶、密碼的職務之便,在水擁社區衛生服務站內,通過QQ聯繫,以人民幣400元的價格向孫×(另案處理)販賣了約98009條珠海市患者的個人訊息,並將珠海市衛計局社區衛生服務訊息系統的帳戶、密碼交給孫×自行登錄、下載患者的相關訊息。2016年9月19日,張×被拘捕歸案。
經查,張×與孫×的QQ聊天記錄可以證實張×向孫×販賣的患者訊息是分多次發送,並將珠海市衛計局社區衛生服務訊息系統的帳戶、密碼交給孫×自行登錄、下載患者的相關訊息,且張×作為珠海市香洲區香灣街道水擁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工作人員,將在履職過程中獲得的98009條公民個人訊息非法出售給孫×,犯罪情節和社會影響均不屬輕微。
珠海香洲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違反國家規定,將在履行職責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訊息,出售給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國刑律,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訊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