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靜儀提出“政府應立即開展社屋申請,並落實設立社屋申請恆常機制”的辯論動議獲立法會全體大會通過,將擇日邀請政府代表列席立法會,與議員辯論。
李靜儀提出的辯論動議昨日下午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審議,她在引介中指出,政府現時採取“有屋才開隊”的做法,由於申請間隔時間長,每次重開申請都會出現“萬人空巷”的情況,吸引大量居民申請,而房屋局根本無辦法快速處理如此大的申請量,導致社屋到位雖已建成,但仍然要等待開隊接受申請及審查程序,耗時極長,出現“有屋難入”現象。同時,申請人在輪候期間仍要繼續承擔租金壓力,政府亦要繼續向等候上樓的申請者發放住屋資助,簡直是“三輸”之局。更何況,先興建再接受申請,政府事前未必能掌握社會對社屋的數量和戶型需求,容易出現資源錯配。社會一直要求當局能落實社會房屋恆常性的申請安排,讓需要社屋支援的低收入家庭能夠隨時提交申請,以盡量縮減當局行政時間,以達致支援經濟薄弱家庭的政策初衷。政府雖表示考慮設立社屋申請恆常機制,但在完成修訂法律之前,恆常申請仍未能落實,亦無法預計需要等待多久,故提出辯論動議,讓政府進一步解釋。
多位議員支持有關辯論動議,議員陳美儀認為政府應檢視及重新修訂房屋政策,她認為不單社屋申請需有恆常機制,經屋申請都應有恆常機制,政府才能掌握未來對新城A區的規劃,她認為政府應就議題共同討論;關翠杏認為,政府現時做法是“有屋才開隊”,但事實上申請及審查程序起碼需時一年以上,程序滯後拖慢社屋分配和安排,辯論可讓政府解釋其做法是否正確;吳國昌認為,政府已有計劃興建社屋房屋,絕對有條件立即開展社屋申請,他支持辯論,希望促使政府加快啟動社屋申請。
議員徐偉坤認為沒必要討論,政府有公屋儲備才開展申請是實事求是,否則會令輪候人數大增而不知何時上樓;而且若上樓時間過長,申請人的條件亦有變化;議員陳澤武認為,政府已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將設立社屋恆常機制,應給予時間政府去制訂,之後再辯論設立的恆常機制是否合適才有意義。
有關辯論動議在表決時獲17票贊成、7票反對、2票棄權,動議獲的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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