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蕭志偉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認為,提升政府的管治能力需要公務員具有創新思維,現時體制比較缺乏彈性。他認為,政府創新需要擁有公平公正的制度、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以及容錯機制和寬容的環境。
他指出,面對著國際和國內大環境的日新月異,政府的管治能力亦要與時俱進,才能迎合社會發展的需求,才能令轉型時期的澳門行穩致遠。他提出幾點建議,一是政府創新需要擁有一個公平、公正的制度,絕不能夠以犧牲部分群體的利益為代價,而是要最大化地讓全社會共享創新帶來的成果,才能確保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二是政府創新需要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政府創新的初衷應該是基於公共利益,而非做政績。政府的創新必須在遵循法治的原則下,漸進地對不合時宜的制度安排、社會治理理念等進行調整和革新,才能實現科學施政。三是政府創新需要容錯機制和寬容的環境。去年底廣東南沙自貿片區就創新了容錯糾錯機制,給創新者撐腰鼓勁。政府亦可朝著該方向進行集思廣益,先行先試,為創新者營造一個寬容的環境,可以大膽探索新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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