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昨日繼續在終審法院結案陳詞,控方指何超明的罪行,打擊司法機關正面形象以及何過往予人無私廉潔的印象,僅餘下只顧個人享樂、扭曲價值觀的形象。何超明作為特區主要官員,應當更嚴於律己。控方批評何超明一直“不坦白、不合作、不悔罪”,錯過減罪機會,建議法院重判。
就涉案公司承接24類批給,何超明早前在庭審中提出五個沒有,強調沒有收過一分一毫,簽署只是履行法律責任。控方反駁,檢察院本來可把服務判給實際的供應商,毋須透過中間人,但因何超明的干預才成事。何超明透過便條紙指示下屬黎建恩、陳家輝影響判給,如“可否上建議書”等;又有圈閱文件,導致“一次指定,終身承接”。形成由上而下的控制模式,有別一般的採購制度。而針對何超明曾辯稱“咖啡就大家飲,飲完告我犯罪。”控方表示,飲咖啡無罪,但藉着他人飲咖啡而獲得不法利益,則應指責及論罪。
至於何被控透過兄長何超信清洗黑錢,購買賭廳股分或不動產部分,控方引述何超明在庭上表示,如果自己有參與不法行為,應將所得存入自己戶口。但控方認為,透過他人持有不法所得不是新鮮事。何超明一心以為瞞天過海,在位期間高調反腐反貪,形容其扮演福爾摩斯,令人感到諷刺。
控方在陳述不實財產申報問題及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時表示,何超明的不實申報分三部分,一是銀行帳戶及存款,二是不動產及賭廳,三是保險及基金投資。何超明雖然一再強調疏忽漏報,但正常人為何會忘記自己的存款,質疑何超明眾目睽睽下仍無交代事實。何亦曾自辯“以為銀行活期不用申報”,司法機關代表居然如此說,令人非常詫異及感其無知,漏報的辯解不能令人接受。更形容何“厚顏無恥,簡直嘆為觀止”。並指出何超明與妻子周小芙在15年間,銀行戶口的現金提款只有8萬元及27萬元,有些年份甚至完全無提款。任何人都會質疑又買不動產又幸運博彩,本金從何來?何在擔任檢察長期間,曾墊支過310多萬元可報銷款項,但未能在何任何帳戶找到現金墊支記錄,現金唔通由天跌落來?加上每年包利市、買菜、兒子書簿費等,15年間平均每年只提取兩萬多元就足夠過活?保守估計,何超明的不明財產超過1700萬元。
助理檢察長陳子勁形容何超明讀法律卻不懂法律,何超明曾表示“幾十蚊、幾百蚊都告”,陳子勁反問,能否以金額高低作為是否控訴的理由,這樣將導致檢察院濫用權力。無論涉及金額高低都是極為嚴重的罪行,都應從重處罰。為免何超明又在庭上高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解釋何超明創立犯罪集團所涉的1359項控罪,源於1359份合同,何在每一次批給時,本可喊停,不判給有關“三無公司”,但他利用職權濫批,充分顯示惡意及故意,故其犯罪故意是獨立形成。最後,控方認為,何超明作為特區主要官員,應當更嚴於律己。其罪行,嚴重打擊司法機關公正的形象以及何過往予人無私廉潔的印象,但他現時僅餘下只顧個人享樂、扭曲價值觀的形象,為特區和司法機關帶來深遠影響。且何超明一直“不坦白、不合作、不悔罪”,錯過減罪機會,建議法院重判。倡充公何超明及其妻周小芙無法解釋財產來源的1700多萬澳門幣予澳門特區,何超明應就假聘王顯娣、租用教員休息室、租用竹灣豪園等不法事宜,向檢院賠償7千多萬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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