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昨日就行政法務司有必要監督部門違規招聘問題進行辯論,多名議員發言時認為缺乏官員問責及統一管理機制是違規情況一再被披露卻依然陸續出現的原因,又認為各部門應在出現問題時提高警惕及自我檢視,只有問責性管理才能根治問題。
議員吳國昌稱,廉署報告一次又一次地披露政府部門違規招聘,行政法務司未有及時作出全面檢討有其責任,政府部門應有自我管理職能,在問題被披露出來後應要積極調查及處理。另外亦應對涉及違規部門主管進行切實問責,以警醒其他部門主動申報及解決問題,只有問責性管理才能徹底解決存在於各部門問題。
議員李靜儀指出,從廉署報告所披露內容顯示有關違規招聘存在故意性,且不但只是由於正常招聘程序慢問題,部份所招聘人員在學歷及能力上亦未合符相應職位條件,這是對整個公職招聘制度的衝擊。她又稱,現有公職人員在發現問題時沒有合理投訴機制,難以推動部門的自我管理,同時缺乏官員問責亦是缺失之一,因此當一個部門被揭發問題時,其他部門存有僥倖心態,而非提高警惕及自我檢視。
議員區錦新則認為,現時公職聘用程序有很多改善空間,由於聘用程序過於遲緩而造成濫用特別招聘程序則會造成很多問題,針對有關違規情況應要堵塞漏洞,在法律上應清晰規定何時才可使用何種招聘制度,同時亦應嚴格控制特別招聘時間,如只可作臨時招聘三個月等。
議員關翠杏指出,行政法務司作為公職制度設計者,在研究公職制度上要有統一管理制度,否則問題無法得到解決。
議員陳美儀建議要全面檢討各部門的編製問題。議員梁安琪則認為盡快從源頭解決問題及糾正錯誤等。
議員何潤生認為政府應重視奬懲制度及實行問責制,才能警惕、預防有關違規招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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