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透露,公務員投訴處理機制相信可於6月份公佈實施,以彌補現有制度的不足。她解釋,機制是處理廉署和部門均未能涉獵的事項,讓公務員有途徑解決與部門之間的矛盾,由第三方委員會獨立分析跟進。
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辯論政府部門違規聘用人員事件。期間,議員李靜儀批評政府部門無合理的投訴處理機制,認為行政違法、部門貪腐等問題,多時需要靠部門人員揭發。對此,列席會議的陳海帆回應時透露,公務員投訴處理機制相信可於6月份公佈實施。她解釋,投訴內容若涉及行政違法及符合廉署行政申訴權限,仍將由廉署處理;若涉及人員紀律,亦會維持由部門處理,機制是處理廉署和部門均未能涉獵的事項,讓公務員有途徑解決與部門之間的矛盾,會通過第三方獨立委員會對投訴個案分析及跟進。
績效評核制度年底諮詢
議員吳國昌則提出,一定要以問責的方式監察政府部門,他促請盡快落實問責制度。陳海帆回應表示,行政法務範疇在建設、完善公務員公職制度,對統一每個制度實質的執行見解、以及對公務員的培訓和制度的落實都責無旁貸,現時已展開整個公職制度的檢討工作。對於問責制落到實處,目前設想是通過個人績效、部門績效及領導績效掛鉤的評核制度,用客觀數據支持問責制落實,預料評核制度諮詢會在今年底可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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