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電單車頭盔安全標準將於下月十三日起實施,駕駛者及乘客須佩戴符合規格的頭盔,但不少市民尚未清楚自己的頭盔是否符合標準。昨日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有關電單車頭盔的問題,多名市民質疑交通局在實際操作不便民,且對市民查詢其頭盔的回應不清晰;當中有反映,曾到交通局詢問自己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但交通局職員的回應卻是著市民上網尋找關於頭盔的規格資料,再填寫表格向交通局申請檢驗。市民批評,不少電單車駕駛者都是較為年長的人士,根本不懂得上網。更有市民批評當局「點解搞咁嘢」、「甚麼都要罰款」、政府「搶錢」,直指交通局應先搞好本澳交通問題。
市民梁小姐去電《澳門講場》指,去年購買了兩個頭盔,但頭盔上的規格標籤早已脫落。而交通局稱,若頭盔標籤脫落,可帶頭盔到交通局檢驗,「但係若每次都畀人截查,每次都要帶頭盔去交通局檢驗,係咪好麻煩?」認為當局可以推出較為便民的做法及標準,當頭盔合格時,就不應再計較是否有標籤的問題。亦有市民質疑,當局早年曾稱希望透過法規取替俗稱「水殼」的半罩式頭盔,但他發現市面上的半罩式頭盔大多貼上了規格標籤,「咁就等同安全?」
不過,也有市民認同當局從安全角度考量,規管頭盔安全規格。市民劉小姐表示,在路上看到許多電單車駕駛者所佩戴的頭盔「千奇百怪」,尤其是在夏天,一些駕駛者都以單車頭盔代替電單車頭盔使用。她並認為,頭盔經長期使用、日曬雨淋會老化,即使沒有損壞,頭盔使用兩至三年後都應該更換。她還指出,至今有許多市民不知道法規的內容,當局應訂立一至兩年緩衝期,過後才正式執罰,讓駕駛者有時間去更換。
應邀出席《澳門講場》的交通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表示,若頭盔的規格標籤已脫落,市民可在交通局網站上查閱自己頭盔的型號是否獲得核准,已獲得核准型號就可繼續使用。另外,如果市民因缺乏頭盔標籤而被檢控,交通局會發出聲明書予執法部門自動銷案。但若頭盔型號未獲核准,市民則須提供頭盔的相關技術資料及填寫表格,交予當局核證。
至於《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涉及罰款,有市民質疑政府只知罰款的做法。陳耀輝則稱,新法生效初期交通局會聯同治安警共同執法,但主要以勸喻及教育為主。
對於市民要求當局發出頭盔規格標籤予合資格頭盔,陳耀輝指,鄰近地區均是以生產商配置的標貼來衡量頭盔是否符合標準,若全澳頭盔標籤都由當局發出,會對政府運作造成一定影響。
他又解說,當局建議市民每隔三至五年更換頭盔,是以衛生及安全作考量。因為頭盔經吸收汗水及日曬雨淋後會發臭,且頭盔的老化未必能用肉眼看見,而內部的發泡膠結構亦不一定能防預撞擊能量,可能未能真正起到保護作用。不過,他強調,這項是建議,並非強制執行,亦沒有罰則。
本澳有近十三萬輛電單車,下月十三日就正式實施電單車頭盔安全標準,但面對坊間仍有不少質疑的情況下,如何避免民怨的積壓?去電的市民梁小姐指出,至今有許多市民不知道法規的內容,當局應訂立一至兩年緩衝期,過後才正式執罰,亦讓駕駛者有時間去更換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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