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新的電單車頭盔法規將於下月13日生效,對於如何判定頭盔是否合規格,標籤脫落能否繼績使用,社會上仍有很多不同意見。交通事務局及環保局的官員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和市民探討相關問題,其中交通事務局澄清頭盔若已核准合格,就算標籤脫落仍可使用。另外,3-5年更換頭盔並非強制措施。
交通事務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交通事務局技術員甘俊傑、環保局環境污染防治處處長陳美寶、環保局環境宣傳教育合作廳高級技術員黃啟文,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有聽眾反映希望自己原有的頭盔若經檢測後合乎標準,能否由交通局發標籤給市民貼在頭盔上,以免扔掉有用的頭盔,造成浪費。
交通事務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表示,如果全澳市民的頭盔標貼都由當局發出,會對政府運作帶來一定影響。他又表示,參考鄰近地區都是以生產商配置的標貼是否符合標準。假如市民的頭盔標籤脫落,可到交通局的網上參閱有關的型號是否已核准,若果是核准的話則仍可使用,若因此而遭執法部門檢控,交通局會發出聲明書予有關部門自動銷案。他又表示,若頭盔的型號未獲認證,則須提供頭盔的相關技術性資料和填寫表格,交予交通局認證。至於新法例生效後初期,局方和治安警會共同執法,但以勸喻和教育為主。
對於當局建議市民隔3-5年更換頭盔,是基於衛生問題和安全的考慮,強調並非強制性和沒有罰則。他表示,頭盔在使用多年後吸收了汗水和受風吹雨打會發臭,而且頭盔的老化問題未必能用肉眼可見,內裡的物料結構不一定仍能吸收撞擊能量,頭盔變得脆弱,或未能真正起保護作用。
另外,對於早前驗車中心提供的免費電單車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率只有65.09%。環保局環境污染防治處處長陳美寶表示,不合格的主要是15年以上從未保養的車輛,如果車主有定期維修保養,相信是會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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