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氹仔孫逸仙圓形地昨日凌晨發生一宗私家車撞石壆的交通事故。治安警經調查後,證實涉酒後駕駛的司機為休班警員,案件移送初級法院提訊,涉事警員被判四個月徒刑,准許以罰金代刑,同時被禁止駕駛一年。
肇事的休班警員姓歐,隸屬於治安警澳門警務廳,是一等警員,於一九九四年入職。
案情指,治安警昨(二十三)日凌晨兩時許,巡經氹仔孫逸仙圓形地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停在圓形地石壆位置,旁邊站著一名男子,車輛右邊車身和石壆損毀,該男子認是駕駛者,其人接受測試,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一點二九克,超出標準,屬於醉駕。他承認較早前曾飲用酒精飲料,稱因天雨路滑失控撞到石壆。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他為現役警員,他昨日被送檢察院被判四個月徒刑,准以三萬六千元罰款代刑及禁止駕駛一年。
治安警表示,已對涉事警員展開紀律程序,重申重視警務員的行為操守,對違紀行為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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