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由即日起,在珠海就讀澳門籍學生可申請學費津貼,津貼金額按實際學費支出確定,高中階段最高津貼金額為每人每年4萬澳門元,幼稚園階段最高金額為每人每年6萬澳門元。
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今年繼續為在珠海市幼稚園(含大班、中班、小班)和全日制高中階段學校(含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澳門籍學生提供學費津貼。
珠海市教育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申請人自行登錄澳青局網站或珠海教育資訊網下載相關表格,準備紙質材料。然後由各學校(幼稚園)匯總本校澳門籍學生提交的資料,並根據有關要求進行初審。5月24日前將澳門籍學生的材料整理後報珠海市教育局,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根據澳青局要求,申請學費津貼的學生需要有負擔學費方面的支出,申請高中學費津貼者要求就讀高中教育階段期間,須參與一次由教育暨青年局開辦的暑期課程,且出席率達到80%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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