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昨日繼續舉行口頭質詢大會,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等官員列席會議。羅立文表示,規管升降機類設備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年內完成草案,包括補充行政法規。但將不會另設專責部門監管,配合特區政府精兵簡政,仍會由土地工務運輸局負責。工務局局長李燦烽透露立法方向,法案將涉及私人樓宇升降機的強制檢驗和處罰制度,傾向釐清業主、維修公司的責任等。
議員關翠杏口頭質詢《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成效不彰,認為在缺乏統一規範監管下,本澳電梯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促請政府盡快立法強制升降機類設備須依規範作定期保養及維修。羅立文回應表示,升降機安全檢查情況並非想象一般差,如酒店的升降機由行政部門監管,行人天橋則由發牌的行政部門或私人機構負責,剩下的譬如住宅、寫字樓、工業大廈等屬於私人樓宇,小業主有責任“自己管自己”。他同意政府有需要監管本澳所有升降機設備,為此,規管升降機類設備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預計今年內完成法律草案。
李燦烽補充說,按照現行指引,申請了獨立編號的升降機數量逐年增加:至2014年7月有5,600台、2015年有6,600台、2016年11月有7,700台、今年5月則已累計至8千台;向工務局備案,至本月仍有效的安全運行證明書2,500份,顯示指引具一定成效。但由於指引不具強制性,因此執行效果需要市民自覺做好。他重申,規管升降機類設備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至於立法方向,他透露,將涉及私人樓宇升降機的強制檢驗和處罰制度,傾向釐清業主、維修公司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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