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7日電】中國國家發改委27日披露消息稱,該機構已出台《關於取消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政策。
在中國電氣化鐵路的建設過程中,其配套供電工程一般由相關電網公司負責建設、運營、維修、管理和償還貸款。根據此前機制,相關電網還貸資金的本息從所在路段電氣化鐵路的電價中回收。
這意味著,鐵路部門所支付的電價實際上包含了配套供電工程運行成本、稅金、電網企業還貸以及電網企業合理利潤等多個部分。
不過,在一些專業人士看來,電網為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應該屬於一種擴大經營規模的經營行為,將成本轉嫁給鐵路部門是不合理的。在還貸電價在鐵路總體電價中佔比提昇的情況下,改革這一機制的呼聲更為強烈。國家發改委此次發出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電網企業對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為避免降價的紅利被截留,國家發改委要求鐵路運輸企業通過同步下浮鐵路電氣化附加費標準的方式,等額降低鐵路貨物運價,降低物流用能成本,助力企業減負。
除了取消還貸電價,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還鼓勵和支持鐵路運輸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自行或委託電網企業、售電公司等第三方通過市場化方式採購電能,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國家發改委表示,預計此項措施實施後,可降低實體經濟成本60億元人民幣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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