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法案對故意向財政局提供不正確信息或遺漏者增加處罰規定。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有關法律旨在履行國際義務,避免雙重徵稅,打擊逃稅及洗黑錢活動。按照法律規定,屬境外居民資料才需交換,沒有境外居民身份的本地居民的稅務資料無需交換。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引介委員會意見書時表示,經討論後,法案調整了專項信息交換的適用對象,由原來在澳門擁有境外稅務居民信息的自然人、社團、財團或其他法人改為所有與其他稅務區內部有可預見相關信息的自然人、法人。
她又稱,法案最後亦增加了對故意向財政局提供不正確信息或遺漏者的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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