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麥瑞權表示,中葡文法律文本表述不一致,以及法律只有葡文文本所引發的問題,說明澳門的中葡文法律翻譯人員的專業水平好可能存在不足或參差不齊的情況。特區政府急需加強對中葡雙語法律翻譯專業人才的培訓,以配合社會的發展。
他認為,澳門的和諧穩定發展實有賴公平、公正、公義的法律作為基石,但現時本澳的法律大部分已經相對滯後,甚至是過時,倘若再加上中葡法律文本表述不一,或是只有葡文文本的亂象再繼續被發現的時候,特區政府將如何作出補救?故建議特區政府應該盡快成立核對中葡法律文本的專責委員會,亡羊補牢,撥亂反正,全面檢討本澳的其他法律法規是否存在同樣類似的情況,並審核過去在執行該等法律和政策上是否存在因上述亂象,而作出過損害市民合法權益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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