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導】為進一步提高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醫療保障水準,切實降低參保人醫療負擔,經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於今年五月出台了《關於珠海市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統稱通知),再次提高參保滿一年以上參保人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至每社保年度七十二萬元,七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對本次調整,珠海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分析稱,目前,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住院醫療費用每社保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三十萬元,隨著醫療技術進步及醫療消費水準逐年上漲,醫療費用超過支付限額的參保患者不斷增加,其個人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也相應增加,給參保人個人及家庭帶來較大困難。為解決這些問題,擬調高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統籌基金每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至四十萬元,同步調整補充醫療保險高額費用補償範圍。調整後,參保人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最高支付限額達到每社保年度七十二萬元,能進一步減輕重大疾病患者的就醫成本。
據了解,近年來,珠海市醫療保險各項待遇水準不斷提升。一九九八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啟動時,參保滿一年以上的參保人可享受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二十萬元。十年後,二00八年九月調高至二十五萬元。到二00九年七月調高至三十萬元,二0一三年補充醫療保險實施後,醫療保險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六十二萬元。二0一六年七月基本醫療保險制定整合,珠海市所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滿一年以上的參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統一調整為六十二萬元。而二0一七年五月出台的《關於珠海市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提高參保滿一年以上參保人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至每社保年度七十二萬元,並將從今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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