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日前,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表示,已收齊街市活禽零售商檔主的意願,逾8成有意轉型,大部分願意轉為售賣冰鮮禽。有街市攤販希望政府做好市場調查,使轉型可以自然地過渡,勿讓其他類型的食品受到波及;有市民促請政府加強監管,做好冰鮮禽及冰凍禽差別的宣傳教育,以防消費者被誤導,同時完善冰鮮禽生產標準,保證冰鮮禽的質量。
街市有海鮮檔檔主陳先生表示,自從本澳禁止輸入活禽後,市民買不到活禽,有些市民會轉向買冰鮮禽,但也有市民以其他肉類如豬肉、牛肉或海鮮代替,變相推動了其他類型的食品生意,現時買海鮮的居民較以往上升一至兩成,對於活禽零售商轉型,他認為,在澳門各行各業都有人做、有人賣,轉型“講就容易、做就難”,就算是轉為售賣冰鮮禽,市場上本身也有賣冰鮮禽的商店,只會使競爭更激烈,政府需要做好市場調查,使轉型可以自然地過渡,勿讓其他類型食品行業受到波及。另外,也有肉類攤販表示“無所謂”,主要政府安排好,使轉型售賣的食品勿跟街市現有的食品重複。
對於活禽檔轉型售賣冰鮮禽,市民李小姐表示,政府禁止輸入活禽,為了公眾利益、公共衛生安全,作為市民,應該理解和支持,但是用冰鮮禽取代活禽,政府也要加強監管,現時市面上有冰鮮禽及冰凍禽,兩者有明顯差別,無論是口感、保質日期都不同,有些商家會“渾水摸魚”,以冰凍禽代替冰鮮禽,當局應做好教育宣傳,增加消費者的認知和接受,否則,消費者較容易被商家誤導。另外,當局應完善冰鮮禽生產標準,即使市民看不到冰鮮禽屠宰的過程,但無論是屠宰、儲存、運送等每個步驟都不能鬆懈,要保證每隻冰鮮禽都是新鮮、健康,只有這樣,作為市民,才有信心接受冰鮮禽。
隨後,記者走訪了一些大型超市及售賣凍肉的商店。超市售賣以冰凍禽為主,少有冰鮮禽,同時有超市的冰凍禽在包裝上只有截止日期,沒有生產日期,甚至包裝簡陋,有鮮肉外露的部分;而記者以買家的身份到商店購買冰鮮禽時,冰鮮禽的生產日期為6月10日,截止日期為6月16日,店員則稱,雖然截止日期是6月16日,但在冰凍情況下,擺放一個月都沒有問題。
據悉,冰鮮禽是指集中屠宰之後,雞體接受風冷處理,始終在0℃—4℃範圍內保存的雞肉,一般可儲存3至6天;冰凍禽,是將屠宰好的雞直接進入冷凍工序,先快速降溫使其凍結,然後再放置在-18℃條件下儲存,儲存的時間則較長。可見,冰鮮禽和冰凍禽兩者無論在處理、儲蓄、時間上都有明顯區別,因此,對於一些超市或商店售賣的冰鮮禽、冰凍禽,當局有必要作出規範及說明,以免消費者混淆,同時當局需要加強監管,保證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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