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日前公佈自一五年起共發現十一間場所無牌經營兒童遊樂場業務,至今勒令關閉十間。民署管委會委員梁冠峰解釋,剩下的一間需要跟進更多資料。他又稱,被勒令關閉的其中三間曾向署方提交申請,位置都不是設於工廈,但都因為工程條件不符合工務部門的規定,因此不獲發牌照。
留言